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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和母亲因关系不和,于2002年左右协议离婚,双方共同约定了离婚协议,没有到法院等地公证,但都同意并签名了。我家的房子是北京市的公租房,承租人是父亲。协议中,父母均同意将这套房子留给我结婚用。原本他们离婚后想将承租人改成我的名字,但因为当时大家情绪都很差,也互相不愿在多见面,这件事情就搁置到了现在。我于2008年结婚,婚后也生活在这套房子中,并打算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将房屋承租人由我父亲更改为我。去找父亲谈过一次,他满口答应,只说过一段时间。但前几天,他突然给了我一封信,并在信中声称,他对当时的协议内容不满,反悔了,想让我和妻子、母亲离开这所房子,并交纳从离婚到现在的房租!或者,声称我想要房子可以,但要给他30多万作为补偿。请问,我父母离婚时的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他现在随意反悔,是合理的吗?另外,如果实在难以和他达成共识,我也会考虑走法律途径。法院最可能判定什么样的结果呢?

离婚 2012-09-07 15:18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建议面询律师
  • 你应当咨询北京的律师。一般而言,公租房的承租人是没有处置权利的。如果你可以证明你与房管站建立实际租赁关系(交纳房租等),可以协商和房管站变更。
  • 公租房的产权不属于承租人,承租人在离婚时可以分割,但不可赠与他人。故赠与协议无效,你父亲的要求合理。
  • 一般而言,公租房的承租人是没有处置权利的。如果你可以证明你与房管站建立实际租赁关系(交纳房租等),可以协商和房管站变更。
  • 公租房的产权不属于承租人,承租人在离婚时可以分割,但不可赠与他人。故赠与协议无效,你父亲的要求合理。
  • 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为您维权
  • 可以要求履行协议。
  • 您父母离婚时的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根据离婚协议,房子属于您父母对您的一个赠与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房产至今未办理承租人变更,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您父亲是有权撤销赠与的。 您可以起诉要求您父亲履行协议的约定,但如果您父亲提出撤销赠与的话,法院不一定能支持能的诉请。 修改答案:
  • 你可以起诉,要求你父亲履行协议约定
  • 公产房政策性比较强,还要考虑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建议你找律师当面淡
  • 你应当咨询北京的律师。一般而言,公租房的承租人是没有处置权利的。如果你可以证明你与房管站建立实际租赁关系(交纳房租等),可以协商和房管站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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