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黑龙江人,我丈夫是山东人,儿子2006年12月在上海出生,我们现在上海打工,孩子由山东的爷爷奶奶带着。如果我们离婚,我需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得到孩子的扶养权?我父母在黑龙江的农场里,也是务农的,也可以带小孩。像现在这样的情况,孩子判给谁的可能性大?如果我回黑龙江做生意,让我父母协助我带小孩。还需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得到孩子的扶养权?

离婚 2012-08-24 16: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孩子一般会判给对孩子健康成长最有利的一方,根据双方的条件抚养能力等判断,如需帮助可来本所详谈,尽最大努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解决您的困扰。
  •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孩子已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需要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另外,当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你好,一般孩子会判给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