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爷爷于去年上半年过世。今年上半年老宅完成了动迁事宜。当时动迁组是按照人头数来分钱,然后我们再拿所得钱款来向动迁组购置安置房的。 而问题在于,其中我爷爷也拿到了一份钱。 现在家中需要对我爷爷的动迁所得进行分配,由于我爷爷拿到的动迁所得也就是那笔钱,已经交给动迁组换取动迁安置房了。 现在有两个问题: 1、我爷爷的这份动迁所得是在我爷爷过世超过半年之后才拿到的,还要按照遗产来进行分配吗? 2、如果是按照遗产进行分配,那么是分动迁组按照人头来给的钱还是分那笔钱所买的房子?前提是,我当时爷爷已经过世了。 3、如果是分那笔钱的话,由于已经用来购置安置房了,在法律上能延期支付吗? 希望有律师能帮忙解答一下上述两个问题。感激不尽~

其他 2012-08-25 21: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