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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山东临沂的一家企业从事铸造工作今年二月26日进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今年5月17早晨发生工伤事故,后背及胳膊3-4级烧伤做了植皮手术现在三个多月了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但胳膊只能抬到130-140度左右【正常180度】由于我没有劳动合同又进厂不久能要求赔偿吗?如果可以的话我改怎么要求赔偿,我这里有工作证{临时的}公司食堂饭卡以及进厂时企业收押金的单据能证明劳动关系吗?像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住院费是厂里交的所有住院的单据都被厂里拿走了我这里就一份病历。敬请律师解答。

其他 2012-08-28 13: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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