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 我于2010年06月购得一期房(位于常州溧阳),面积142.89平米。因楼层位置欠佳,于2011年06月25日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房卖于乙方(买入方)。当时约定:今后办理房产证、土地过户手续,甲方(卖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该房交易额为126.8w,先付款100万,余款在房产证交割时支付)。因2011年时房价较高,此房相比较卖的不贵,且当时已支付的电梯费、装修保证金等都包含在房价内,故当时乙方催促交易。现因房价下跌(但该地区该房未明显下跌),主要因国家政策改变,出台营业税等,故房产证交割费用明显增多(具体税率我不是太清楚),现乙方要求减少余款支付。 请问,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我能否要求对方全额支付。谢谢!

其他 2012-08-27 20:07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按原合同履行。
  • 按原合同履行。
  • 详细可联系我。
  • 按双方合同约定履行,买方该要求一般于法无据!
  • 如果你方所取得房屋产权合法,买卖时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 按原合同履行。
  • 1、不动产买卖本来就是有风险的,特别是现在房市波动比较大,但该风险应对由买卖双方承担;因此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屋价款,你有权要求买方全额支付; 2、营业税、契税等费用可以由双方协议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3、对方要求退房,你可以提起反诉,要求继续履行交付房款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只是约定的违约金没有确定对你不利。 法条参考: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 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如果你方所取得房屋产权合法,买卖时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 应按原合同履行。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常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