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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动迁时还没有执行新政,后一直拖着没有动迁,后公布了新的政策,新政策中有一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我想知道现在到底是按新政策,还是老政策执行,谢谢!!

拆迁补偿 2019-10-16 21:0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按当时政策执行。
  • 有拆迁许可证一般还是适用老规定,没有则应适用新规定。
  • 有拆迁许可证一般还是适用老规定,没有则应适用新规定。
  • 按老政策执行
  • 被拆迁人可以获得哪些拆迁补偿
    一、住宅房屋被拆除的,可以按被拆除的房屋原建筑面积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得补偿。
    二、私有住房,房主除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拆迁补偿外,还可以依据被拆房屋所在区、县的区位要求获得区位补偿。
    三、如果是不成套的住房,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换算为成套住房的建筑面积后,要求拆迁补偿。
    四、长期居住自建房屋,并且在拆迁范围内、外均无正式住房的,可以要求适当补偿。
    五、住房困难户,只要经过认定的,就可以按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积6平方米计算拆迁补偿。
    六、非住宅房屋被拆除的,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按市场评估价格计算。如因重点工程拆除,则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来执行。
    七、出租的非住宅房屋,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房主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得拆迁补偿,房屋使用者也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基础
    上扣除房主所得部分的余额作为拆迁补偿。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只有房主获得拆迁补偿。
    八、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的经济损失,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和使用性质,按一定标准,获得一次性停业停产补偿。
    九、未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原建筑面积的造价结合剩余期限,可以要求补偿。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就不能获得拆迁补偿。
    十、因拆迁搬家,可以要求搬家补助费;如搬迁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单位应按公假处理,工资、奖金照发。
  • 征收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等。
    此外,国有土地拆迁补偿与集体土地拆迁补偿也不一样。国有土地上的拆迁可以依据拆迁条例,如土地是出让地,可以按房地产的市场价进行补偿。而集体土地上的建筑只能按重置价进行补偿。
  • 土地拆迁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和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 有拆迁许可证一般还是适用老规定
  • 有拆迁许可证一般还是适用老规定,没有则应适用新规定。
  • 有拆迁许可证一般还是适用老规定,没有则应适用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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