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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住院和休养期间他们都是发我杭州市基本工作没有按我工作基本工作,以为我脚部软骨伤残九级无法恢复不能继续机修职业,厂叫我明天上班不去算我自动离职处理我该怎么办,还有我九级工伤的赔偿问题怎么算,打官司我能赢吗

其他 2012-08-28 16:1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果等级已经评定下来,而伤势都已经好转,医生没有建议休假的,是应该去上班的。九级伤残一般要看原来的工资等待遇,要看是否解除劳动合同,才能计算赔偿。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杭州徐明伟律师回复。
  • 如果等级已经评定下来,而伤势都已经好转,医生没有建议休假的,是应该去上班的。九级伤残一般要看原来的工资等待遇,要看是否解除劳动合同,才能计算赔偿。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如果解除合同可获相关等级及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赔偿。
  • 未发原工资福利待遇,这属于违法;算自动离职,处理不当。九级伤残,可以要求一次性伤残赔偿金9个月本人工资,如果解除合同,还有8个月统筹地区的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等。
  • 你好,可以打赢,9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伤残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一次医疗和就业补助金。欢迎联系。
  • 工伤九级可主张一次性伤残:9个月本人缴费工资, 一次性医疗加就业:8个月统筹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另医疗,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营养,住院伙食补助等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有需要可委托律师操作,可来电或来我所面谈,免费咨询
  • 你好 工伤九级伤残待遇主要有: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按当地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停工留薪期具体确定程序,按各地的规定执行(各地规定不尽相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的标准不同,不知你所在地。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全部工伤待遇都由单位支付。
  • 工伤赔偿项目相对细一点,专业一点,建议委托律师,保障应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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