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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0年4月28日上班,试用期一个月,签订合同到2013年6月1号,昨天(2012年8月27日)突然通知今天不用上班被解雇了,我可以向公司索赔多少?而且我公司不是5天8小时的,是单双周工作,也就是一个月工作了56个小时。

其他 2012-08-29 23:0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带上资料,当面咨询律师后,启动法律程序.
  • 工作一年补偿两个月,另外加一个月代通知金。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
  • 您好。 1、根据您所说的,公司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2、如果在平时日和星期六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需要支付加班费。
  • 可以考虑委托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 如果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要求赔偿金的。赔偿金按照补偿金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双倍支付。加班工资你有证据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主张赔偿金同时主张代通知金的不会得到支持。
  • 工作一年补偿两个月,另外加一个月代通知金。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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