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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再婚前,房屋是我父亲的,父亲再婚后房屋拆迁,原来房屋是70平米,拆迁安置房100平米。请问拆迁后,房屋拆迁前的70平米还属于我父亲的婚前财产么?拆迁后属于我父亲的房产是多少平米?

离婚 2012-08-30 16:0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不会因拆迁而改变财产性质
  • 婚前有产权证的,可以认为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70平变100平,是否产权调换,若产权调换,还肯能涉及夫妻共有问题
  • 不会因拆迁而改变财产性质。
  • 不会因拆迁而改变财产性质。
  • 你好,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不会因拆迁而改变财产性质。
  • 如是70置换100,那就是100也属于你父亲的
  • 不会因拆迁而改变性质。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如是70置换100,那就是100也属于你父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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