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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拆迁政策上有一条注明:(未拆迁人员不予安置.)我是2007年开发农民,已搬迁.开发时未婚,第二年结婚,生一小孩,户口随父.我小孩是2010年开发的,老是2011年开发的,未搬迁.我们两边户口同区域不同乡镇.我想问一下是不是我老公同小孩未搬迁就不能给予安置?本来我已搬迁又到了分房的时候是否可以分到房,不用等以后再合并安置房.

其他 2012-10-15 17:4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咨询当地政府。
  • 您好,可以咨询当地政府!
  • 咨询当地政府。
  • 要看当地政策,到政府部门咨询。
  • 你好,要看当地政策,到政府部门咨询。
  • 你的住所地如果被拆迁,你可以先行获得拆迁补偿安置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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