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太太户口在香港,我户口在广州,现居住广州,我们2006年在香港办领结婚证。现在双方协议离婚,没有财产及子女分配。请问怎样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可以在广州办理吗?程序是怎样的?谢谢!

争议解决 2012-09-02 18:4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在广州市办理离婚。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具体请咨询当地民政局的
  • 你好,可以在广州法院起诉离婚。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本律师。
  • 可在广州起诉离婚
  • 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书签字后,带结婚证、身份证到广州你居住的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 在香港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是: 第一步: 1.夫妻双方首先要达成离婚的合意即双方同意离婚. 2.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房、车、存款、股票、债权、公司股份等等). 3.如果有孩子对孩子抚养达成协议(孩子归谁抚养,另一方每个月是否给付抚养费,给多少;探望孩子的方式及时间;等等。提示:孩子跟一方稳定生活对孩子成才有利。) 4.夫妻对外债权债务如何处分负担达成协议,并切实履行(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即债权人)。 5.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步: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协议离婚,要求办理离婚手续。(工作人员会进行调解,说服教育工作。) 第三步:调解失败后,从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处,领取离婚协议书,填写,签字或盖章。也可以自己写或聘请律师代书一份离婚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四步: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离婚证。 第五步:领取离婚证后,不能再起诉离婚,但可以对婚内财产没有分割的部分(不知道有或当时没有,如:稿费,知识产权相关收益等)或离婚时一方故意隐瞒的财产起诉分割。从知道或应该知道之日起2年内有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