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原告亲人(王)驾两轮摩托车,行至我县某路段,即被告(程)门前时,因被告丈夫(汪)私挖该段路面至深沟,造成原告亲人(王)身亡。被告(汪、程)赔付6万后,汪年老身故。原告认为,我局作为第二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作为公路管理局,我们应该赔偿吗?我们的免责适应条款有哪些?

离婚 2012-09-06 20: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咸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