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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91年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因为他的专横和恶习这些年所以没有登记结婚,现在我们已分居4个月了,可不可以再找对象,早一年我就提出了分手他一直是恐吓,请问怎么办好

离婚 2009-08-16 20: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属事实婚姻,应依法离婚,必要时可报警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请你自己对照以上法律规定。同居可自行解除,事实婚姻必须诉讼解除,否则你可能涉嫌重婚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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