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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合同期内辞职,公司要求我付违约金,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合同里有贴着一张纸条,是关于合同期内辞职的违约金计算方法。这条条款是否有法律效力,我是不是该向公司教违约金。我从2011年10月31日开始上班,说试用期3个月,可是2012的6月才签订合同,公司说最多只能往前推3个月,所以合同上日期就是从3月开始的。公司还说公司规定合同有公司保管,所以我们手上没有合同,这是否合法。我去找领导说违约金不合法的事,他很理直气壮的跟我说让我起诉,只是不是表示公司有把握我起诉也赢不了,我仲裁的话需要什么证据。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对这些都不是很懂,我们公司却是有10年历史的日企。希望律师能帮我解答一下。我是否能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 2012-09-07 16: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违约金条款无效,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之内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支付双方工资,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 你好,违约金条款无效,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之内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支付双方工资,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 违约金条款无效,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之内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支付双方工资,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 你好,违约金条款无效,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之内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支付双方工资,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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