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公司6月份以设备出租形式换了老板,期间工厂正常生产,重新订了劳动合同.因公司工资是以压一个半月形式发的,所以七月十五才发5月份的工资,但新老板说5月份的工资跟他没有关系拒绝支付(期间公司没有以任何形式告之员工换了老板),而原来的老板说资金紧张一直拖欠。请问我们工资应该找谁追讨?怎样追讨?

其他 2012-09-08 19:21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直接找公司支付工资
  • 应找原公司支付。
  • 还是找现在的老板。因为是公司欠你们的工资,无论谁当老板,都应该支付
  • 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委托律师协助。
  • 【拖欠工资 拒付加班费 经济补偿 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单位拖欠工资的,你可以先问明情况,要求单位及时补发,如果单位仍然拖欠工资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关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 直接找公司支付工资即可
  • 问公司要。
  • 如果是以设备出租形式,那么你所在的公司应该没有注销。那么找以前所在的公司要。现在的公司可能是以前的公司也有可能不是以前的公司,要搞清楚他们的关系。如果是以前的公司更名变成现在的公司,那么公司老板换了谁都不重要。如果不是的话,不能找现在的老板要了。 更名表示很有可能公司被注销了,但是不绝对。如果公司被注销的话,只能找原来的老板要。 修改答案: 第1次追问:公司已经更名,但原来的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一直拖欠怎么办?
  • 直接找公司支付工资即可
  • 还是找现在的老板。因为是公司欠你们的工资,无论谁当老板,都应该支付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嘉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