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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在公司他们让贴广告的时候,和人起了冲突,把人打成轻伤,现在公司说和他们没关系。 1,我说,“贴广告是违法的事,你们让他们干违法的事,怎么能说你们没关系?”请问我说的对不?一旦打官司这个可以成为依据吗? 2,现在我们和当事人和解,但是公司拒绝赔偿,怎么办? 2,他们有什么责任,列举一下

调解 2012-09-09 21: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员工在上班期间因执行公务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员工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在民事赔偿上,单位是有责任要赔偿的,即使诉至法院可是有理由的; 2、致人轻伤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如需具体咨询,可与本人联系。
  • 公司有承担赔偿责任。你们与对方和解后,如果公司不付钱。你们可以起诉公司。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 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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