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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建民房,在用钢筋的时候,不小心被高压电打死,年龄42左右,索赔用由带工头、家主、供电站、索赔各多少

调解 2012-09-14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死者本人有过错,可能要承担百分之三十左右的责任,其他有个责任方分摊。
  • 你好!死者的赔偿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死者和带工头属于雇佣关系,按照《侵权行为法》的规定,提供劳务者在劳务过程中受到伤害的,可以根据他们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房主,则要看看他对施工队的资质有没有进行审查,还有在高压下建房本来就属于违反法律的行为,因此,房主也要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供电公司,只要其能够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高压电线的义务,可以免责的。
  • 具体要分清各自的责任才行,你所述还不清楚,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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