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公司以试用者无法尊守公司上班时间规定,予以解雇试用者,其公司正常上班时间是8:00~17:00,实际多数是6点后下班,且无加班费,再者公司另行规定早上提前20分钟到公司,每次迟到按照10元/分钟罚款,且次日上班时间再提前10分钟,不问任何理由,且应聘时只口头约定试用期1个月,正式上班后也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包括试用期合同,那么该公司是违法的吗,试用期1个月未满被公司解雇,应领取多少工资?

其他 2012-09-11 14: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