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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012-09-14 17:5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获得18个月的赔偿金
  • 你好, 可以肯定需要分段计算。 首先 2008年1月1日—被违法解雇时 从2010年5月1日到你被违法解雇的时肯定可以按双倍补偿来支付,但2010年5月1日以前部分能否双倍补偿是存有一定疑问的(无论是理论还是实务),不过你至少可以那样去主张,毕竟仲裁不收费,可以肯定的是对于2010年5月1日前至2008年1月1日这一段时间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主张补偿 2008年1月1日前应按原劳动法及其相关配套规定去请求。
  • 可主张十九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即19个月的工资赔偿,工资标准按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
  • 保留好相应的辞退证据,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按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即19个月的工资赔偿,工资标准按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但如果你的工资高于中山市社平工资的三倍的,只能按三倍计。
  •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部门。
  • 保留好相应的辞退证据,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按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即19个月的工资赔偿,工资标准按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但如果你的工资高于中山市社平工资的三倍的,只能按三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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