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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没有在签约的时间按约定约好律师到场,而导致销售合同无法签约,请问我能要回定金吗?

其他 2012-09-17 23:3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性质,是为了将来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签订的合同,购房者所交的定金属于预约定金。其作用是约束购房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去签合同。 如果购房者已经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去与开发商协商签合同的事宜,但由于双方无法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签订的话,则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的情形。购房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所交的定金。
  • 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
  • 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的
  • 您好。如果对方现在愿意与您签订合同,即使时间上已经耽误了,您想退回定金确实是非常难的。
  • 你看合同如何约定。对方如属违约,可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 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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