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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和朋友通过财务公司虚假注资了500万成立了一间公司,各出资50%。开始他任董事长、法人,后来改我任董事长法人,一直以来正当经营。但如今我们发生矛盾,我想收购他的股份给我的亲戚做股东,但我怕如果虚假注资事发,我的亲戚会受连累吗?如果他已经退出,是否要我一个人负全部责任?

公司收购 2018-11-30 05:4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和他两个人负责,你亲戚无须负责。 显然构成犯罪了,建议及早弥补。
  • 公司股权收购流程回答如下:1、起草、修改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2、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  3、制定股权收购合同的详细文本,并参与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或提出书面谈判意见;  4、起草内部授权文件(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等);  5、起草连带担保协议;  6、起草债务转移协议;  7、对每轮谈判所产生的合同进行修改组织,规避风险并保证最基本的权益;  8、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风险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9、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10、协助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11、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权证变更等手续;  12、对目标公司的经营出具书面的法律风险防范预案(可选);  13、协助处理公司内部授权、内部争议等程序问题(可选);  14、完成股权收购所需的其他法律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六条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收购人依照前款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应当遵守本法第八十九条至第九十三条的规定。"
  • (一)收购双方进行洽谈,达成初步收购意向。此阶段主要是收购方与目标公司及股东进行接触。
    (二)收购方自行或委托律师、会计师开展尽职调查。
    (三)正式谈判,签订收购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 (四)收购双方的内部审批 1、收购方是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收购方是自然人的,无须审议表决。
    2、被收购方是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被收购方是自然人的,无须审议表决。 3、无论被收购方是公司法人还是自然人,均须经过目标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并充分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71条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股权交割及变更登记
    1、办理资产、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 2、办理工商、税务变更登记手续。 3、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若有)。
  • 你们是一根绳子上的两颗蚂蚱!一旦事发,谁也跑不掉!
  • 刑法158、159条有虚假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因此在处理上要慎重,不要给他人造成损失,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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