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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09年1月31日起,在重庆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东汽馨苑项目部工作至今,公司每月25日工资结账,下月2日就该发工资,但我们7月份的工资至今未发,只有我们工程部十多个没发,门卫和后勤都发了,公司老板说工期没赶上,先不发,今天我们一共12人书面提出了集体辞职,并要求公司将拖欠的工资和每月扣除的10%的留存及未签订合同应有的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结算给我们12人,请问,我们能顺利的拿回我们应得的吗?通过什么途径最好,还有就是老板的人际关系比较复杂,我们都比较担心会招到暗地里的报复。请给个好的建议,谢谢

其他 2018-07-20 15: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商标申请过程中能不能使用,是根据商标使用对应的主体来判定的,需要区分商标自愿注册原则和商标强制注册原则:

    1、属于商标自愿注册的类型,那么该商标在申请过程中可以使用,但不能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2、属于商标强制注册的类型,那么在该商标在申请过程中就不能使用。不过,目前只有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及部分药品是强制注册的,其它商品无需强制注册。

  • 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
  • 企业拖欠工资或者克扣工资,劳动者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支付拖欠或者克扣的工资,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工龄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半年以上的,支付一年工资。由于你与企业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可要求企业支付双倍的工资。 另外,你们要注意企业给你们参加社会保险了没有,如果没有,还可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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