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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今年5月29日到公司上班的、到8月23日公司无任何理由辞退我、我没又没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任何保险、在上班期间头部又受伤【公司报了医药费用】,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12-09-21 08:5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为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从6月29日起向你支付双倍工资,没有为你缴纳保险的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公司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具体的请直接电话咨询本律师。
  • 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详情欢迎来电详询!
  • 你可以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单位与你建立了用工关系却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你因工受伤不给予享受工伤待遇的做法也是错误的。你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   劳动争议案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即当事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当事人提出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你现在主张的是因工伤引起的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你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前还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单位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违法辞退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工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
  •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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