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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建行的朋友意外情怀孕2个月,向单位请了30天的假,单位说只有2003年建行内部下的文件准许休15天,省市部门下发的文件他们可以不采纳,只能以建行内部制度执行,这样是对的吗?

其他 2009-08-19 21: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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