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2年9月8日,患者因夜里2点多钟感觉发烧,请乡村医生给打了一针退烧针,医生告诉患者,说你还有炎症,天明后,到我家卫生所再输一下也罢。清早7点所中,患者吃过早饭,骑车到该医生诊所输液,打上吊针,仅20多分钟,患者感觉不适,医生妻子急去患者家里叫来患者儿子,到诊所后,患者以奄奄一息,乡村医生让急去仅有不到10公里的县城医院转诊,20多分钟到县医院,经过近30分钟的紧急抢救无效死亡。我们认为属医疗事故,乡村医生说与他没有一点责任,经本村有关人员调解,乡医仅给了3万元赔偿费,我们认为使用这种方法,显失公平,请问,使用什么方法才能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利。

其他 2012-09-22 12: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鹤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