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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正在寻找一个失散多年亲友,大约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期出生,她母亲曾经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分别在空 军 幼 儿 园 和中国 船 舶 重 工 集团的第714所工作过,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她母亲将户口迁至厂桥派出所即失去和她的联系,不知其生死,特问一下,通过何种法律途径可以找到此人?是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吗?

其他 2017-07-23 0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宣告死亡的结果与实际死亡的结果一样,比如继承人开始继承遗产和婚姻关系消灭。   《继承法》 第二条规定,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被宣告死亡的人由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第二十四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   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洪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
    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
    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根据前述《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 可以到对方的最后出现地电视台或报纸上刊登寻亲广告,如牵涉到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需作出法律上的处理,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失踪或死亡 (宣告失踪的时间为二年以上,宣告死亡的时间为四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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