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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进公司签的合同是3年期限的,试用期6个月。按进公司日期算,试用期满刚好是9月30号,而9月29和30号正好是周末。老板9月28号也就是周五通知我工作能力不足,把我解雇。请问这是违反的吗?我能得到任何赔偿吗?

离婚 2020-06-17 06:27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单位应当提供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否则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主张赔偿。
  • 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据
  • 只签试用期合同的行为违反《劳动法》,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第2款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即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不能单独签定试用期合同。
    单位通过合同约定规避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行为违法。《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三年以上,是包括三年的我国法律的以上是包含本数的,以下不包含本数。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
  • 单位应当提供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否则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主张赔偿。
  • 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据
  • 你好,你这种问题是这样的: 1、 单位应当提供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否则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主张赔偿
  • 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据 如需帮助,愿免费协助.可以通过Q Q和飞 信,手机在线咨询
  • 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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