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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是我和我老公一起来昆明开店,租了景星花鸟珠宝世界4-A-附1号的店,由于感情的破裂,我们分居有一年半了,在去年九月他们把合同换成他爸的,工商营业执照也换成他爸的,现在还是我老公在经营,如果离婚,我还有份吗

争议解决 2008-05-08 22: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注意收集、保存有关的证据,尽快的提出离婚诉讼或撤销变更诉讼。只要能提出相关证据,你肯定可以分到你应得的份额。
  • 店面既然是在双方结婚后共同经营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若单方将名称变更,则侵犯了你的财产权利,你有权起诉要求确认变更行为无效。
  • 你好,店面既然是在双方结婚后共同经营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若单方将名称变更,则侵犯了你的财产权利,你有权起诉要求确认变更行为无效。
  • 营业执照已变更为其父亲,你的主张将很难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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