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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 你们好!今年7月1日我和前夫因多种原因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如下: 女儿何某某归男方扶养一切费用由男方自负。 女方无需向男方交付抚养费。 女儿何某某抚养权归男方。 由于当时女儿的探视权没有写在协议书里面,他现在要我给抚养费才可以见女儿。离婚后还因抚养费的问题,7月21号在大庭广众之下在我面前对女儿大打出手,我的女儿才两岁半,当时女儿头上被他打伤了,我也因此受了伤,我已去人民医院验了伤拿了诊断书,当日也去派出所报了案,当时在派出所里我也对民警说我要带我的女儿去验伤,在场的所有人都不同意我带我的女儿去验伤,由于副所长是男方镇上的,不排除他们以权某私,他们说抚养权不在我这里,我无权带我的女儿去验伤。 问题:1当时我真是无权带我的女儿去验伤吗? 2我现在拿回我女儿的抚养权的机会大吗? 3他打伤了我的事我要到那里讨个说法。 一个迫切需要帮助的母亲

诉讼 2009-08-22 22: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你有权要求将你女儿进行验伤;2你有权要求变更你女儿的抚养权;3先做法医鉴定,之后再向法院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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