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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6月20日从一名先生手中转让来一个800多平米的二楼商铺,商铺是一个农资公司的固定资产,合同是公司老总亲笔签的,转让费是那位先生收的,也写了收据签了字。预收一个月店铺租金和押金是这位先生以前的收据,收据上也补写上“转我的名字”。在签合同时公司老总和这位先生都承诺“公共区域消防通道等我们装修时,他们可以协调解决”,可是这个商场的公共消防逃生通道门左右都被邻家占用和封闭堵死了,公司老总和物管公司协调解决了3个多月都无效,因此公司老总8月份就主动叫我退租,可只退押金,租金一个月不退,转让费也不退,理由是九月份的租金该我付!不是我的过错,我怎么要付九月份的租金嘛?一个商场的公共消防逃生通道被占用封闭堵死,这样的店铺公司负责人本来就不该租出,同时也违背了自己的口头承诺。求助于律师们给我回答为谢谢!

其他 2018-07-06 13: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核心提示:现在很多房东为了避免租客随时解除租房合同造成房间利益损失,都会在与租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约定支付一定的押金。租客如果没租满双方约定的一定期限,那么,房东就有理由不退还押金。如果租客租满了约定期限,那么,在其退租时房东应该无理由退还租金。那么,如果在退租时房东不还押金怎么办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一、房东应当无借口及时退还押金   在双方的租赁合同期限到期或者进行解除后,如果租客不存在合同约定的特定违约行为,比如说合同约定未经房东同意不可自己再装修的,房东原则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返还租赁押金。   房屋租赁押金一般是督促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妥善保管并及时交还房屋而收取的,如果承租人已经按照租赁合同履行完了义务,出租方应当及时返还押金。   这类情况下,实践上会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即无需考虑出租人有无主观过错的问题,只要是租客没有违约行为,房东不还押金的都需要及时退还押金。   二、怎样避免房东延迟退还,甚至拒绝退还押金?   租客在跟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可以要求其在合同上说明,如果房东在租客退房时不及时交还押金的话,除了退还押金还需要赔偿一定的违约金以及利息损失。   出租人迟延甚至拒绝退还房屋租赁押金的事情时有发生,而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对于其退还押金的违约责任也很少有所约定,实践中也有很多法院并不支持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迟延返还房屋租赁押金的违约金或利息损失。   因此,特别提醒出门在外需要租房的朋友们,在外租房应该尽量明细租房合同条款,切莫不当一回事。
  •   未满租期退房押金能要回来吗,  一、未满租期退房押金能要回来吗  看押金的性质,如果是物品保全可以要回,如果约定是违约金则要不回。对于租金,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可能会扣点。以后退房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下。  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 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处理。即:1、如果你能说服房东,征得他的同意,那么转租合同就是有效的,应按转租合同履行。2、如果房东坚决不同意你转租,那么由于你对租赁物没有转租权,故转租合同无效,如果对方明知或应当知道你是承租人且未征得房东同意而与你签订转租合同,那么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来说损失各自承担);否则你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 可以依法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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