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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5月份买的房子,说是10月底交房,可到今年10月份都还没有交房,我去问售楼部,这违约金怎么算,他们却说,这违约是正常的,不赔偿的,拿钥匙的时候还要让我们交各种费用,当初白纸黑字签的合同,竟然没用,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2-10-06 1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违约不是正常的,可以起诉解决。
  •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当在逾期交付的3个月内书面提出异议,如果对方拒绝答复或者不答复的,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现在,你应当书面告知开发商已经构成根本违约的事实;也可以书面请求对方交付房屋的具体时间,如果逾期不答复或者拒绝答复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 具体要看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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