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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份购买房屋两套,按揭的,手续早已办完,4月份银行就已把钱打到了开发商账户,合同规定2010年12月30日交房,可到现在也没交房,2012年9月份接到一封信,通知去收房领钥匙,如果不去从10月1日就收取房屋资产管理费,每平方0.5元,可是去了他只是让签个人急需用房证明,给一把钥匙,可以先装修但要交押金,其他什么证件、手续也没有,我拒绝收房,开发商说不拿钥匙也算收房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2-10-10 08: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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