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新化县一乡镇卫生院职工,从职20多年,去年年底因职业关系,在县卫生局请假批准同意下,于2011年12月底请假前往省级医院做颈椎手术,花费6万余元。医生建议出院后疗养6个月。到今年6月底上班。可是医院以年初没有方案为由,不给我发一分钱的工资,且连2011年的年终奖都全部扣除。请问是否合法,我应该找谁?

其他 2012-10-17 08:5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娄底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