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姐姐结婚四年了,我姐夫从结婚起,就没好好工作过,平时的生活都是靠我姐姐做点零工养活儿子,我姐夫还有家庭暴力,最近神经也不正常了,经检查有严重的精神病,我姐夫不同意离婚,我姐姐该怎么样才能离婚,还有怎么样才能得到儿子的抚养权,小孩从出生到现在从来没有离开我姐姐,我是我姐姐带大的。

离婚 2012-10-15 16:1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争取抚养权。
  • 起诉离婚,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处理
  • 您好。建议您姐姐收集对方有精神病的证据或有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对争取抚养权非常有好处。
  • 在法庭上,凡是你所说,你都有义务提供证据来证明,这就是所谓的谁举张,谁举证的真正含义;如不能提供,将承担举证不能之后果。所以你以上所说,都需要有合法、客观真实的证据证明,否则那些事实在法律上就等于不存在。
  • 搜集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 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具体咨询请联系我。
  • 子女随父方生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父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母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父方照顾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父生活的。 子女随母方生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 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 你姐可以要求离婚,并争取小孩的抚养权. 具体细节,须约律师面谈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