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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分手,对方不肯正视分手的事实,扬言要把当事人一方QQ聊天信息照片,及其家人相片相关资料公布于网络论坛,有没有构成侵害名誉权和侵犯隐私权?我将可才去什么正当的法律手段制止行为人的行为?

其他 2012-10-15 14: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仅仅是公开你们家人的相关信息的话,那就不构成名誉侵权,只构成侵犯隐私权。如果发现有网络登载相关信息的话,可以及时要求网络予以删除。
  • 如果仅仅是公开你们家人的相关信息的话,那就不构成名誉侵权,只构成侵犯隐私权。如果发现有网络登载相关信息的话,可以及时要求网络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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