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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做了三个月,九月初离职,公司帮我把九月的金加掉了,劳动手册退工单至今10/15还没拿到,理由是九月份金帮我加了,要等到十月份办移交手续,劳动手册退工单要十月底才能拿到。由于本人找到另家公司十月份上班,现公司要帮我签定劳动合同并加金,但上家劳动手册还没有给到我,我想问一下,按照规定劳动手册应该多少时间可以拿,如果影响到我下家加金这个后果谁来负?谢谢!

其他 2017-03-28 08:48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单位应当及时办理退工手续,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没有明确规定时间,应及时办理。
  • 积极与原单位协商处理
  •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有问题可以再咨询
  • 1、先与单位协商,补签劳动合同或者是自己离职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补偿金。
    2、不成的话,再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还不行的话,就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的处理比诉讼的处理要快一些。
  • 1、有劳动争议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去公司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2、《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离职15天之内,但是不影响的,因为新公司可以在第二个月与你签定合同,再补缴。
  • 劳动手册属于劳动者的档案,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你可以申请仲裁返还劳动手册。需请律师可预约面谈!
  • 你好,与原单位积极沟通,实在不行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单位应当及时办理退工手续,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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