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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车主是妻子,丈夫出的肇事,当时妻子孩子丈夫都在车上,是到妻子娘家探亲,时间是2012年正月初六,肇事司机在肇事后逃逸,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法院受理此案,开庭时他出具了法院的离婚调解协议书,于2011年4月离婚,可他再2011年5月以车主妻子入的保险,请问妻子有赔偿责任吗,属于事实婚姻。出事时妻子没报警没救人,一起逃离现场,请问妻子属于共同犯罪吗,负刑事责任吗

其他 2012-10-17 21: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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