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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08年5月至2012年9月在一个加油站上班,这期间用人单位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在今年的9月3日突然叫我不用上班了,在我工作的时间内有时候加班也没有按国家标准发放加班费,工作期间只为我交了4个月的社保,我该怎样依法维护我的权利?谢谢

综合法律 2012-10-18 10: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不签订合同以及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赔偿金并要求公司补交社保。有不清楚的,可以联系我。
  • 双倍工资因过了仲裁时效 难以得到支持 至于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赔偿金 加班需要证据证明 如果有证据证明可以要求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社保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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