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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私人服装厂上班已经5年左右,没签过任何劳动合同,可就是在今年2月才给部分工人办理了社保,给我交了大半年的社保,我在今年9月底因自己有事跟老板口头说过不干了也请过10多假,他也同意了请假的事,现在我去拿8.9月的工资时老板说要扣3个月的社保费,说他的单位就是这样规定的不管什么人没满一年离职都要扣3个月的社保,说你们不满可以去劳动局啊,这样合理吗。。我昨天去过劳动局可劳动局说给你已经做了5年了也交了保险算是签了劳动合同了,这样的说服合理吗。。。。

仲裁 2012-10-24 15: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合同社保是怎么办理的
  • 没有合同社保是怎么办理的
  • 1.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部分无效。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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