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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七月二十九日晚上,我在加班维修设备时,被铲车碰伤左手无名手指,在医院缝了三针,在家养伤十六天直到拆线,在手还没全好的情况下去上班,开工资只给了我十四天的工资【1400元】,向老板要他不给,请问这是不是不合法?另外我自己入了意外险,【老板没给工人如把负伤期间的医药费报了,老板向我要,我能给他吗?【老板没给工人入保险】

其他 2012-10-27 15: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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