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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毕业签合同,有很多不懂,请教大家: 关于保密、竞业限制、违约金 公司的《企业保密制度》中有这样一条“脱离本公司的人员,两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公司产品和技术相关的工作。”我在办公室,只能接触到客户资料。公司说,每月发给的工资已经包含竞业禁止和保密的补偿金,所以在离职后,不给补偿金。 合同内容“将从公司不时取得的薪金和其它补偿利益构成竞业禁止和保密制度所作承诺的全部对价。”。 请问: 1、《企业保密制度》中的这一条是不是竞业限制。怎样的竞业限制是生效的。 2、合同中的内容“不时取得薪金……”,这是什么意思? 3、如果在合同期内,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离职,那一个月后,我离开的时候需要公司同意吗?如果公司不同意,我是违约吗? 4、补偿金应该什么时候发给我,是在职的时候还是离职后。在我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离职的前提下,离开公司,公司没有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公司说工资包含补偿金)。那竞业禁止条款还有效吗? 谢谢大家 。万分感谢

其他 2009-08-29 14: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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