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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别人眼部打成骨折,眼皮破了,在医院里,医生说是轻微骨折,请问我应该付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啊。

刑事辩护 2018-03-13 04:23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关键看有无构成轻伤害,如果构成轻伤害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构成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如果不构成轻伤的话,你不需承担刑事责任,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同时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 医疗人身侵权损害的赔偿标准有两种:一种是医疗事故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但此规定只适用于构成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等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赔偿标准,适用于医疗事故等特殊案件外的所有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案件。
      具体赔偿范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 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与其他司法鉴定一样,均属“鉴定结论”这种证据。这种证据经过庭审的质证、认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的先决条件。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因其行为确有过错,且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1、医疗侵权行为主体是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
    2、医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考虑到举证的难易,同时也考虑因过错的医疗行为而遭受侵害的患者能获得更多的赔偿机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常规、是否符合专业的标准,应由医疗机构负举证责任。
    3、有损害事实的发生。过错的医疗行为已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如致死、致残或给患者造成不必要机体组织损伤等。
    4、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所受的损伤后果有因果关系。
  • 有的时候医疗机构有跟当事进行协商的意思,但是,双方对于患者人身的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几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在患者人身的损害中负有多大的责任,患者现在的人身损害跟患者原有疾病之间的关系有多大存在很大的分歧,这时候,就需要双方共同委托医疗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然后,双方根据医疗鉴定的结果来协商赔偿的数额。
  • 看有证据证明的伤情和行为性质。
  • 如果不构成轻伤的话,你不需承担刑事责任,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同时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 关键看有无构成轻伤害,如果构成轻伤害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构成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关键看有无构成轻伤害,如果构成轻伤害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构成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如果不构成轻伤的话,你不需承担刑事责任,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同时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 骨折,一般达到了轻伤的鉴定标准,有可能负刑事责任,建议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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