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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厂上班一个月。因上班时脚受伤。不能继续上班。跟我们领导就请了假休息。等我脚好点再去上班。公司说我已经自离了。我休息5天。说我就请了2天假。后面说我矿工3天。做了一个月就发了我一千元工资。还扣除我3天矿工的钱471元。公司这样做合理吗?请问我应该处理这件事?谢谢

其他 2012-11-01 13: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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