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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二间旧房,分配给我与弟弟各一半,有分房契约,妹妹没有份,但房产证一直是父亲名字,没有过户,不幸房子被烧毁,妻子借钱重做,我与妻子约定重建的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做房子因没有办理有关手续,不能办理房产证,我父亲死后,本想去办理继承,房产局说不能办理,原来的房子烧毁了,不存在了,原房产证作废了,现在妻子要与我离婚,请问这些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妹妹说原房产证没有过户,她也要分割这些房子,请问她有份吗?

其他 2012-10-31 23: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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