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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大人你们好: 我在嘉定的外岗看中一套房子,是使用权的,或者说是大产权的吧,售楼处介绍说,他们是一家名为“大昌铜业”的企业,问国家租借了50年的地皮,造了房子,我看了还不错,问他是否可以迁入户口,他也说可以,我就把定金付了,回来父母却说可能是企业打擦边球,我想询问一下,我现在该如何去证实,他的房子是可以用来合法居住的呢? 我需要他提供什么有效证明才能证明这房子是可以转让给我的? 如果他们不符合相关国家规定就出售房屋,是否可把定金退给我? 非常着急,非常感谢和期待您的答复!非常感谢!

其他 2009-08-30 15: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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