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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姨夫是包工头,有几个工人跟着他在开工,爸爸呢,也算是一个小工,跟在姨夫的团队里,那天一施工地做事,因提前收工,爸爸提出家里还有一点工作需要做,于是几个工友一起到我家来帮我们做事,可是事情还没开始做,其中一个工友因不小心从门口的高地上摔了下去,靠成三处骨折,当时立马送医院就诊,爸爸在医院陪了那个工友一个星期,直至他的家人赶来,三处骨折,其中两处比较严重,上了钢板,总共花了6万多的医药费,分别由姨夫和我们两户人家垫付,其中我家垫付1.6万元,其余由姨夫垫付。现在工友出院,还提出向姨夫索要5万6的误工费及营养费及以后拆钢板再次手术的费用,姨夫提意这次事故所有的费用由我们两家人五五平分,因我们的本身就是农民,没有那么多余的钱,无力支付,导致现在协商不成,所以我想问一下,工友提出的赔偿金额合理吗?我们应该怎么才能更合理的协商?请各位律师帮帮小女子~~万分感谢~~

其他 2012-11-09 06: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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