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5年买了二手房,此房一直无房本,当时与原房主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写明之前一切费用他负责。之前暖气改造之前一直顺利缴纳供暖费,今年热力改造,可以每户一闸控制供暖后,物业拒收本年度供暖费(小区取暖费一直是物业代收),说必须要把前房主之前欠的两年取暖费缴清才给供暖,号称他们只对房不对人,态度强硬。 1.我想咨询的是,物业这么做是否合理合法,有什么方法能够解决供暖问题,如果是申诉,应该去哪个部门;如果起诉,该起诉热力公司还是物业?或者有其他什么途径解决 2.我认为这完全是前房主和热力公司之间的事,中间还掺杂个物业,对房不对人的说法站不住脚。他们之间的债务关系和我没关系,坚决不想缴纳前房主欠的钱。---我的想法是否正确?

其他 2012-11-11 2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