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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州本来有一个男朋友.我们在一起四年了.可家人要亲戚给我介绍了一个.认识才三个月,没有什么感情的.我本来不同意结婚.可家人不让我退掉,那个男的本来知道我不喜欢他,我是不愿意结婚的,可他知道我家人的意思,就硬要五一结婚.可我真的不喜欢他,我要离婚,我跟他说我要离时他告诉我,我哪天去离或是起诉,那便是他的末日.我不知道怎么办

离婚 2009-09-01 18: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他不同意离婚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 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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