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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亲人在环卫站上班,在回来途中发生头部受伤身亡。这样算不算工伤

离婚 2012-11-14 23:0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如果属于交通事故而且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以上,属于工伤。
  • 符合条件的可以按工伤处理!具体详细不明白可以通过电话或到办公室来咨询(免费)!
  • 1.机动车交通事故?2.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了解更多的案情,才能作出更好的判断。详询,请留言QQ,或拨打手机。
  • 一般属于工伤,但需区分具体情况。
  • 应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具体可以委托本律师办理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且不负主要责任的可认定为工伤。
  • 如果是因交通事故而受伤身亡,且不是主要责任,可视为工伤。
  • 您好: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亡,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职工承担次要责任或者不承担责任,符合这两个条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具体事宜,请与本律师联系。对本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有不解需要详询请致电本律师。
  •   你好!应认定为工伤。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可见,因工作引起的受伤、疾病,包括上下班途中受伤,都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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