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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会期间,买了个二手房,办手续时发现房主上次交易时没有交土地转让金,窗口服务人员说,是原房主上次欠的,应让他补交,房主同意补交,但房主没有钱,让我垫付。事后他反悔,说上次没有交土地转让金,这次你们也可以不交,谁让你们不认识房产税务的人,不交土地转让金的多了,你们没有人,只能说你们倒霉。他还说,给他办房产证的中介好多笔交易都没有交这笔钱,也没有谁来找,可见,他们偷税肯定不少。对原房主的赖皮,我非常气愤,通过你们,将这些偷税、漏税的人以法律进行教育,好让我们心里平衡一些,并且请你们告诉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谢谢!(最近我又询问了房产局,他们说这是纯粹的偷税问题,并且这笔钱不属于我交,但我想让你们强制执行这件事

金融 2012-11-14 18: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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